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103 年 8 月 12 日桃教人字第 1030055122 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高雄市氣爆造成當地居民生命與財產損失,為協助災區重建,表達愛心與關懷,請本校同仁踴躍自由樂捐一案。
說明:
一、高雄市於 103 年 7 月 31 日發生氣爆事件,為協助災後重建,縣長拋磚引玉,以個人名義捐出新台幣 20 萬元整,並鼓勵縣府公教員工自由捐款,發揮大愛。
二、縣府為發揮人道關懷精神,即日起設置『桃園縣政府社會局高雄氣爆捐款專戶』、捐款帳號『50305085』,為響應縣長拋磚引玉之精神,擬採自由樂捐方式,請各機關學校指定專人收款並造具捐款名冊,至郵局辦理劃撥,並將捐款名冊傳真至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3-3390126),由該局後續寄發捐款收據。另請各機關學校於 8 月 20 日前至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調查表子系統填報捐款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