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農曆中秋節將屆,請各校加強宣導「桃園縣政府員工
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並落實登錄事宜,請 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 103 年 8 月 14 日桃政預字第 1030005933 號函
辦理。
二、中秋佳節( 103 年 9 月 8 日)將屆,節慶期間請各校積極辦
理下列措施:
(一)加強宣導本規範相關規定,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
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應予拒絕,並
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二)請加強向同仁宣導勿將團購物品寄送至機關,避免外界
誤解為受贈財物,以維護機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