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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長 - 學務 | 2014-09-16 | 點閱數: 493

服務對象:桃園縣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家長及老師。

服務內容:
(一)任何精神異常傾向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輔導策略之訂定及有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二)各種精神醫學常識之諮詢服務。

服務方式:
(一)採預約方式,排定醫師提供心理衛生諮詢服務時間,每週 1 次,每次 2 小時,原則每次預約 1 名個案。
(二)諮詢服務時間:每週二下午 1 : 30 至 3 : 30 。
(三)諮詢服務地點:桃園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總部(中壢國中內)

申請方式:依轉介流程申請。

陪同個案前來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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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ㄧㄠ ˋ ㄖㄨㄥ ˊ ㄎㄜ ˇ ㄐㄩ ˊ
掬,用兩手捧取。形容笑容滿面的樣子。與「喜形於色、笑逐顏開」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