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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 - 公文轉達 | 2019-03-29 | 點閱數: 397

一、依據本府就業服務處 108 年 3 月 25 日桃就給字第 1080008600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新住民就業,如遇有新住民就業輔導需求,請協助轉介至本府就業服務處提供職涯諮商、適性就業媒合或職業訓練推介等就業服務(就業服務轉介表如附件);轉介窗口:凃小姐(電話: 03-3322101 分機 8015 ,傳真: 03-3386071 )。
三、本府就業服務處於本市新住民聯合服務中心設有就業服務據點(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 135 號 1 樓,新住民文化會館內;電話: 03-3339885 分機 12 ),提供新住民就業諮詢、就業媒合及職訓推介等就業服務,請協助廣為宣導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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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ㄡ ˇ ㄅㄟ    ㄗㄞ ˋ ㄉㄠ ˋ
眾人稱頌的話語,就像刻在記功碑上一樣,到處流傳。比喻廣受好評。同「有口皆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