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 104 年 4 月 8 日召開本市 104 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甄選人事作業說明會紀錄 1 份,請 查照。
桃園市104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甄選人事作業
說明會紀錄
壹、時間:104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2時0分
貳、地點:本市成功國小
參、主持人:高局長安邦(林副局長威志代)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簽名冊 記錄:陳奕如
伍、主席致詞: (略)
陸、業務單位工作報告:
裁示:洽悉,請各校配合介聘日程表辦理。
裁示:洽悉,請各校依限填報並詳細確認缺額正確性,俾利教師介聘作業進行。
柒、議案討論:
案由:有關本(104)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委託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工作申請書(如附件3, P.15、 P.16)一案, 提請 討論(提案單位:教育局)。
說明:
一、本年度市內外教師介聘工作委請成功國小辦理,新進教師甄選係由青溪國小辦理。
二、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由主辦縣市(花蓮縣政府)原預計於104年3月13日公布,因「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另於 104年 3 月 23 日修正,致上開作業要點未能於表訂時間公告,本局將俟要點公告後再行函轉知各校知悉。
三、104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甄選委託書,由各校決定是否委託聯服小組辦理介聘甄選事宜。請各校填具「104年度國民小學委託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工作申請書」、「104年度幼兒園委託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工作申請書」,並於104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傳真至本市【成功國小】彙整(傳真電話:3333132)。
決議:確認通過,請各校依限回傳委託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工作申請書。
捌、臨時動議:
案由一:有關國小新進教師甄選可否列備取人員一案,提請 討論(提案單位:觀音國小)。
說 明:因本校有新進錄取教師於介聘報到後又放棄錄取資格,致本校後續僅能辦理代理教師甄選,爰建議於新進教師甄選增列錄取人數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備取員額。
決 議:
案由二:有關本市新進教師申請參加市內(外)教師介聘一案,提請 討論(提案單位:大安國小)。
說 明:
決 議:
案由三:有關 104學年度國民小學普通班教師員額編制是否由 1.65 提升至每班 1.7 名教師一案,提請 討論(提案單位:大溪國小)。
決 議:104學年度國小普通班教師員額編制仍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維持每班 1.65名教師,未來俟教育部研議國小教師員額編制後,配合研議本市教師員額編制。
玖、散會:下午 3時 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