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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總務公告 | 2015-05-14 | 點閱數: 614
函轉桃園市後備指揮部「104(105)年度後備軍人緩召、逐次召集、儘後召集申請規定事項」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後備指揮部 104 年 2 月 24 日後桃園管字第 1040000732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規定事項業於 104 年 3 月 5 日公告於本局中教科網站最新消息處(網址: http://www.tyc.edu.tw/sac/index.php?pid=news&page=3 )。

 

桃園市後備指揮部 104(105)年度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逐、儘召」受理申請公告
 
一、凡具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身份,符合兵役法第 
    40 、 41 條並具備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 
    20 至 28 條要件、兵役法施行法第 29 、 30 條各款
    資格者,得申辦緩、逐、儘召。
二、申請日期:
    緩召自 104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3 年 4 月 30 日止;逐次    
    及儘後召集至 5 月 31 日止,逾期均不受理         
    補辦
三、申辦窗口:
    緩召第 4 、 5 款及儘召第 4 款請逕向戶籍所在地鄉
    鎮市區公所兵役(或民政)單位提出佐證申請
    ;餘各款請洽任職人事權責單位申辦。
四、原已核准有效期限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者,如原因
    繼續存在,請依限檢證續辦 105 年度延長時效申
    請作業。
五、各款申請單位、對象、範圍及限制條件,請參  
    考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後備軍人及 
    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申請公告」,或逕 
    向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洽詢。
   【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後備軍人編組管理科
     電話 03-3644456 轉 366641 、 03-3649971
     承辦人馮家菱上士或江美滿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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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ㄨ ˊ ㄇㄚ ˇ ˊ ㄐㄧㄚ ˋ
駑,劣馬;駕,指馬車一天的行程為一駕。句謂良馬一天能跑千里之遙;劣馬雖慢,只要堅持不懈,也能跑很遠的路程。比喻平庸的人只要勤奮做事,也能有所成就。同「跬步千里」、「勤能補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