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104年第 3次義務動物保護員招募簡章
工作項目 |
服務時間 |
工作內容 |
動物保護檢查 |
一般上班日 AM09: 00~PM12: 00 PM13: 00~PM17: 00 (每季至少服務 18小時) |
協助本處動物保護檢查員辦理動保宣導活動、動保業務稽查及相關行政文書等工作。 |
動物收容 |
每星期二、四、六、日 AM10: 00~PM12: 00 PM13: 30~PM15: 30 (每月至少服務 4小時) |
協助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之介紹宣導、環境清潔、收容動物照顧及認領養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