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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秘書 - 政府公開資訊專區 | 2019-10-02 | 點閱數: 312

一、依教育局 108 年 9 月 9 日桃教中字第 1080077272 號及 108 年 9 月 16 日桃教中字第 1080081262 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課綱設立「科技領域」,考量各校授課需求,特規劃辦理旨揭研習,協助各校增進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之教學專業知能,俾使新課綱科技領域課程順利推動,並維護學生之受教權益。
三、旨揭研習共辦理 2 梯次,請各校務必就生活科技課程教師需求薦派人員參與,惟依據國教署非專計畫,本( 108 )學年參與非專研習之教師,若次( 109 )學年有參與新課綱生科課程授課,仍須參加 12 小時回流研習,並非參與單次非專研習即可取代專長師資。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研習日期及地點:
1、第一梯次: 108 年 9 月 27 、 28 日(星期五、六)及 108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於桃園市建國科技中心(建國國中)辦理。
2、第二梯次: 109 年 1 月 21 、 22 日(星期二、三)及 109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於桃園市平鎮科技中心(平鎮國中)辦理。
(二)報名對象:每梯次各次研習預計錄取 30 人,以桃園市國民中學 108 學年度「非科技領域專長之授課教師」( 108 年 9 月 19 日教育局調查資料)優先,其次為授課生活科技課程專長教師,並需檢附課表以供報名審核( Email : bike2014pjjh@gmail.com 標題"108 科技非專研習_校名+姓名",課表經教務處核章後掃描或拍照附件,國小教師不需檢附)。倘有名額,開放專長教師及國小有興趣教師參加。
(三)報名方式:第一梯次研習請於 108 年 9 月 26 日中午前(當日中午進行審核)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系統(舊研習系統)報名,開課單位點選「中壢區/龍興國中/108 年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報名,各次研習需分開報名。第二梯次報名待第一梯次辦理完成,另行函文公告。
(四)審核方式:為發揮資源功效,各校保障 1 名,錄取順序為: 1.七年級生科非專長授課教師; 2.授課七年級生科專長教師; 3.其他國中及國小教師。( 9 月 23 日開放各校第二名以上教師報名,但仍須依審核順序錄取)
四、本市所屬學校教師參加本案研習,國中人員因屬調訓性質,請服務學校依教育局 108 年 9 月 16 日桃教中字第 1080081262 號函,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並協助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費,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教育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或視需求於課程結束 1 年內覈實補休;國小人員請各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參加人員依實際出席情形覈實核給研習時數,全程參與之教師,由教育局發給研習證明書。
五、檢附「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國中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含課程表) 1 份。
六、本次研習未盡事宜,請逕洽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科技領域輔導小組專任輔導員黃一軒,電話: 03-4572150#214 (平鎮國中),電子信箱: bike2014pjjh@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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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人勤勉努力,不懈怠。意同「孜孜不倦」、「焚膏繼晷」、「夙夜匪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