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青年事務局 106 年 7 月 3 日桃青公字第 1060004163 號函辦理。
二、為表彰本市青年從事志願服務之美德,並鼓勵更多青年加入志工行列,爰原訂活動期程修正,收件日期延長至 8 月 18 日(星期五),另為配合前揭日期調整,初審延至 8 月下旬辦理,複審與決審則分別改至 9 月上旬、下旬為之,頒獎儀式仍維持於 12 月上旬舉辦。
三、檢送修正後「桃園市第二屆桃青傑出志工獎」徵選計畫及報名資料各一份供參;亦可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檔案下載區 http://163.30.76.50/web_05.php 下載。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連繫本府青年事務局-連琨棋先生,電話:03-4225205 分機 6004 。
道 | ㄉㄠ | ˋ | 貌 | ㄇㄠ | ˋ | 岸 | ㄢ | ˋ | 然 | ㄖㄢ | 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