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連江縣轉任、介聘年限及教師超額等資訊,詳如說明,請欲申請介聘至該縣所轄學校服務之教師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105 年 4 月 19 日連教學字第 1050016080 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轉任、介聘年限、超額情形及規定如下: |
(一) | 專任輔導教師不得轉任其他教師職務。 |
(二) | 東莒國民小學及敬恆國民中小學(國小部) 105 學年度因少子化情形嚴重,預估減班致教師超額。另,?里國民小學預訂 107 學年度進行資源整併計畫,將產生教師超額情形。 |
(三) | 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 12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