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少輔志工」招募簡章
(一)服務地點:預定本隊及本市各區。
(二)服務項目:行政支援(協助本隊電腦文書登打及關懷青少年)、各區少年服務工作(協助辦理犯罪宣導活動、熱點經營及外展活動)。
(三)服務性質分為二類:
1、行政組:排定固定時間服務。
2、宣導組:視業務需要機動支援,能配合指定工作項目服務。
(一)報名對象: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年滿 20歲,男女不拘,具有耐心、恆心、服務奉獻熱忱之,對少年服務工作有高度興趣與學習意願、具備電腦作業能力者尤佳。(平日 16 時-20 時)
2、每月至少可服務 2次或 8 小時以上者。
3、服務期間至少 1年以上者。
4、領有志工服務紀錄冊者。
(二)報名方式:辦理公開召募或推薦。公告至少輔會網站及少輔會臉書專頁,函發各分局、社服單位及桃園市各級學校輔導室(學生輔導中心)並提供海報張貼。
(一)志工之甄選先依報名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預計於7月中旬起通知面談,以了解其服務之動機及確認其專長、興趣、可提供服務時段。
(二)入選後須見習3個月,其服務達6次或 24小時以上且服務表現優良,經考評合格者,成為正式志工。
為提升志工服務素質,由本隊視實務需求及經費預算,每年規劃辦理教育訓練,以增進志工專業與效能。
(一)保險:每年投保意外事故保險。
(二)福利:依規定辦理。
承辦人:輔導員孫璿皓
電話: 03-3472009 傳真: 03-3472013 電子信箱: vm06cl4x8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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