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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長 - 公文轉達 | 2016-09-06 | 點閱數: 444

一、依據本市 105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提供本市學生音樂才藝展能舞臺,促進音樂教育精進發展,本市 105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依循往例增列非全國賽項目包含鋼琴獨奏、小提琴獨奏等 13 類,計 104 個類組(詳細規定詳見旨揭要點),增列項目與本市參加 105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代表權無涉。
三、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一)報名時間: 105 年 9 月 5 日(一)起至 105 年 9 月 12 日(一)止(紙本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二)報名流程:
1、網路報名( http://163.30.153.4/music/main/index.asp ):請先註冊─完成註冊後─登入系統─依流程報名。列印送審表(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正本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桃園市立平鎮國中輔導室(地址: 324 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 2 號),信封上請註明「105 學年度音樂比賽報名」字樣,始完成報名程序。賽程公布後,相關之參賽通知、參賽證明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網路報名請輸入資料並檢查無誤後,務必按「確定檢核完成」鍵,再「印製送審報表」,始完成報名程序。
2、團體項目報名時僅需填報預定參賽學生人數(若無法確定人數得以各類別規定之參賽人數最上限為數),但應於比賽當日報到時依規定格式提交參賽者名冊 1 份,未提交者,應至遲於演出前補交,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到手續。參賽者名冊內容需補正者,應於比賽當天成績公布前完成補正(為顧及時效,可以傳真代替原件),未能補正者,一律不予計分。提送參賽者名冊時得同時增減人數,提送後不得再增加人數。
3、填寫報名表時,除大專組外,其他各組均須有家長或監護人之簽章。凡資格填寫不全者或未經學校核章,一律退件,不受理報名。審核狀況請查閱本市學生音樂比賽資訊網( http://163.30.153.4/music/main/index.asp )。
四、其他相關事宜請學校詳閱實施要點,若有疑義請洽平鎮國中吳心如組長( 03-4572150 分機 613 )、教育局終身學習科施玠羽小姐( 03-3322101 分機 7471 )或至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資訊網( http://163.30.153.4/music/main/index.asp )查詢。
五、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旨揭實施要點請各校務必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並請公告於學校網站之最新消息。
六、旨揭要點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最新消息( http://163.30.76.50/web_01.php )或檔案下載區( http://163.30.76.50/web_05.php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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ㄍㄨ    ㄇㄧㄥ ˊ ㄉㄧㄠ ˋ ˋ
指人矯情造作,用手段獵取名聲或讚譽。沽,買;釣,用餌引魚上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