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結合學生藝文專長,透過創意標語海報設計製作的過程,發學生對性教育及愛滋病防治的認知,建立正向健全的性觀念。
二、獎勵:(核予等值禮券)
(一)參賽學生:第一名 3,000 元、第二名 2,400 元、第三名 1,800 元、佳作 1,200 元。
(二)指導老師:第一名嘉獎 2 次、第二名嘉獎 1 次、第三名獎狀 1 張、佳作獎狀 1 張。
三、請於 106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前請將作品逕送(掛號郵寄或親送,作品請勿摺疊,以免受到損傷)至幸福國中學務處(桃園市龜山區中興路 100 巷 20 號,幸福國中學務處衛生組長收)。
四、本案倘有疑問,請洽(03)3298992 分機 314 、 310 幸福國中學務處湯慧麗組長或李淑芬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