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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長 - 學務 | 2017-03-13 | 點閱數: 449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106 年 3 月 9 日桃稅服字第 1063905085 號函辦理。
二、辦理方式詳如活動辦法,摘錄如下:
(一)畫作繪製內容:參賽學生將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推廣電子發票自動化對獎及手機條碼使用方式、地方稅 3 大稅開徵訊息、便民服務措施、多元化繳稅管道、重要稅制及稅政為主題自訂題目,以繪畫方式呈現。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5 月 16 日下午 5 時止。
(三)報名對象:桃園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學 7 至 9 年級學生、國民小學 4 至 6 年級學生。
(四)報名方式:一律用四開畫紙繪製(直式、橫式皆可)完成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自行送件(由本局掣發收據)或掛號(以作品寄出郵戳為憑)郵寄,即完成報名。
(五)收件地點:本府地方稅務局服務科宣導股及各分局股務行政股。
(六)獎勵:
1、參加獎:凡參加本競賽送件成功之參賽者,贈精美宣導品 1 份。
2、參賽學生入選個人獎: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2 組,各組得獎學生核發獎金及本局獎狀以茲鼓勵(本獎狀已列入 12 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加分之依據,給分標準特優( 6 分)、優等( 5 分)、佳作( 3 分)),其名額如下:
(1)國小組
甲、特優獎 3 名:每名獎金 3,000 元、獎狀 1 幅。
乙、優等獎 10 名:每名獎金 1,800 元、獎狀 1 幅。
丙、佳作獎 15 名:每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幅。
丁、入選獎 20 名:每名獎金  600 元、獎狀 1 幅。
(2)國中組
甲、特優獎 1 名:每名獎金 3,000 元、獎狀 1 幅。
乙、優等獎 3 名:每名獎金 1,800 元、獎狀 1 幅。
丙、佳作獎 5 名:每名獎金 1,000 元、獎狀 1 幅。
丁、入選獎 10 名:每名獎金  600 元、獎狀 1 幅。
(3)指導老師
甲、學生作品獲特優獎者:每名禮券 800 元。
乙、學生作品獲優等獎者:每名禮券 500 元。
3、詳情請洽本府地方稅務局網站 http://www.tytax.gov.tw 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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ㄊㄢ ˊ ㄒㄧㄠ ˋ ㄈㄥ    ㄕㄥ   
風生,風趣四溢;句謂談話時有說有笑,興致極高而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