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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組長 - 公文轉達 | 2017-03-31 | 點閱數: 365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 105.12.14 桃教小字第 1050100652 號函辦理。
二、講座時間: 106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晚上 7 : 00-9 : 00 。
三、地點:新屋國中視聽教室。(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 111 號)
四、講座主題:如何教出主動積極為自己負責的孩子  
五、講師:盧蘇偉老師。
六、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點選「新屋國中」登錄報名,全程參與可核發 2 小時研習時數。
七、當日參與人員車輛可進入校園停放。
八、請協助宣傳,宣傳海報如附件。
九、本案聯絡人:新屋國中輔導組邱亭蓉,連絡電話: 03-4772029 分機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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ˊ ㄒㄧㄚ ˋ ˋ ㄇㄥ ˊ
用以譏諷人沒有才學。(阿蒙,三國時吳國大將呂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