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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訪客 - 學務 | 2017-08-10 | 點閱數: 380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 106 年 2 月 7 日桃教特字第 1060008080 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認識與輔導。
三、研習講師: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徐婉禎 臨床心理師 。
四、研習時間: 106 年 8 月 29 日 下午 1:00~4:00 。
五、研習地點:大溪國中新大樓視聽教室。
六、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教職人員、助理員及家長,共計 60 名。
七、報名方式:教職人員與助理員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登載,家長請致電大溪國中輔導處特教組報名(電話:03-3882024 分機 617 、 619)。
八、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參加,全程參與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九、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十、聯絡人:特教組長 蘇彥如老師(分機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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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ㄢ ˊ ㄉㄢ    ㄒㄩㄝ ˊ ㄅㄨ ˋ
比喻學他人不成,反而失去本來的面目。(典故:壽陵少年學邯鄲人走路,他不但沒有學成,反而連自己原來的步法也忘了,結果只好爬著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