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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導主任 - 公文轉達 | 2017-09-19 | 點閱數: 401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 106 年 2 月 7 日桃教特字第 1060008080 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發現特殊學生我可以做什麼?
三、研習講師:北區資源中心林揚國主任。
四、研習時間: 106 年 10 月 13 日 下午 1:00~4:00 。
五、研習地點:竹圍國中閱覽教室。
六、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教職人員、助理員及家長,共計 60 名。
七、報名方式:教職人員與助理員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登載,家長請致電竹圍國中輔導處資料組報名(電話:03-3835026 ,分機 161)。
八、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參加,全程參與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九、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十、聯絡人:資料組長 劉忠義老師(分機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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ㄆㄠ    ㄓㄨㄢ    ㄧㄣ ˇ ˋ
比喻先以自己粗陋的見解或行動來引發別人美好的言論或行為。謙稱自己率先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