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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 - 公文轉達 | 2017-11-08 | 點閱數: 405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4 月 18 日桃教學字第 1060026230 號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6 年 11 月 8 日(三)13 : 00-16 : 00 。
三、研習地點:竹圍國小 2 樓視聽教室。
四、研習主題:親師溝通與校內通報概念
五、研習講師:蔡佩珊心理師、陳美霞社工師
六、參加對象:桃園市國中小教師、以及對此議題有興趣之家長等,預計 50 人,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請出席人員於 106 年 11 月 8 日(三)12 : 00 前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
七、參與人員及工作人員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給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單位核發 3 小時研習。
八、注意事項︰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本校停車位有限,請以機車代步、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共乘方式前來。
九、聯絡人:本校輔導室主任江狄芸,電話: 3835079 ,分機: 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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ㄑㄧㄢ ˋ ㄖㄣ ˊ ㄓㄨㄛ    ㄉㄠ   
倩,請;捉刀,意指拿筆代寫文章,因為古代以刀削竹簡,而把文字刻在竹簡上。比喻請人代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