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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 - 公文轉達 | 2017-11-08 | 點閱數: 444

說明:
一、課程目標:以教育部出版之「青少年家庭教育手冊(父母版)」為教材,針對青少年期之父母親,透過繪本、影片及討論,引導父母學習合適的親子教養及溝通方法,增進親子關係及家人關係。
二、研習時間: 106 年 11 月 21 日、 23 日、 28 日、 30 日及 12 月 5 日、 7 日等 6 場次(週二及週四 19 時至 21 時)。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2 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 1 號)。
四、研習對象:以家有青少年期子女之父母親(小學五年級以上)參加,以 30 名為限。因應研習者需求,父母親可帶學齡期(小學階段)子女參與,本中心另安排學齡期子女進行繪本導讀或電影賞析。
五、研習費用:免費。參與之家長及學齡期子女均需事先報名,不接受當天現場報名。
六、活動報名方式及其他相關說明,請參閱活動簡章,簡章及報名表可至本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g.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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ㄖㄣ ˊ ㄇㄡ ˊ ㄅㄨ ˋ ㄗㄤ   
謀,謀畫;臧,善、好;句謂人的謀畫不妥善。常用以說明事情失敗的原因,是人為所導致,與天命毫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