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青溪國民小學 107 年 1 月 10 日青小輔字第 1070000248 號函暨本市 107 學年國民中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第 1 次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推薦,檢附創造能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二)初選報名日期: 107 年 4 月 26 日(星期四)至 4 月 28 日(星期六)每日 9 : 00~16 : 00 (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鑑定評量日期: 107 年 5 月 27 日(星期日)。
(四)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經國國中,聯絡電話: 3572699 分機 611 及 613 。
三、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逕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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