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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 - 公文轉達 | 2018-04-13 | 點閱數: 34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12 月 8 日召開「105-107 年度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知能推廣計畫」全國推廣研習工作協調會議事項暨新屋國小 107 年 3 月 23 日屋小輔字第 1070001753 號函辦理。
二、研習相關訊息摘要如下(詳附件實施計畫):
(一)研習時間: 107 年 7 月 2 日(星期一)至 107 年 7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0 分,各教育階段(學前、國小、國中、高中)各 1 場,共計 4 場。
(二)研習地點:新屋國小教師交誼廳(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 196 號)。
(三)參加對象:各教育階段之特教教師或輔導教師,每場名額 50 名。
1、學前:國小設有學前特教班(集中式特教班及巡迴輔導班)者,薦派 1 至 2 名特教教師或輔導教師。
2、國小:本市特教中心學校(東門國小、新屋國小、大溪國小、宋屋國小、新興國小、華勛國小)及設有 2 班以上資源班者薦派 1 名特教教師或輔導教師。
3、國中:各校薦派 1 名特教教師或輔導教師。
4、高中:各校薦派 1 至 2 名特教教師或輔導教師。
三、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請欲參加人員請於 107 年 6 月 27 日前至特教通報網報名(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縣市特教研習/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知能推廣研習),錄取名單將於報名截止日後公布於特教通報網,本案全程參與者每場核發 6 小時研習時數。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聯絡人:新屋國小輔導室陳主任或特教組陳老師,電話:( 03 ) 4772016 轉 610 或 611 。
六、檢附實施計畫 1 份,亦可至本局網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特殊教育科(http://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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ㄘㄠ ˇ ㄐㄧㄢ    ㄖㄣ ˊ ㄇㄧㄥ ˋ
菅,一種野草;句謂把人命看做野草。指為政者漠視人命,任意殘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