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年 2 月 7 日(星期六)為第 8 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 6 選舉區、彰化縣第 4 選舉區、苗栗縣第 2 選舉區、南投縣第 2 選舉區及屏東縣第 3 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依規定是日非屬星期日或休息日者,為便利前往投票,選舉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放假,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04 年 1 月 26 日桃選人字第 104375004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