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08 年 3 月 22 日客會文字第 1086100396 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預計於 108 學年度實施,其「校訂課程」以「彈性學習課程」方式實施,客委會為提升學生學習客語之質及量,強化各級學校客語課程廣度及深度,訂定「108 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協助學校依學生學習需求,結合客庄生活情境,以發展學生核心素養及落實學生客語學習。
三、請各校踴躍申辦旨揭計畫,為簡化行政流程及加速審查作業,請各級學校於 108 年 4 月 19 日前上傳申請表及實施計畫至客委會「客語生活學校」網站/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專區(https://school.hakka.gov.tw/12 )。
四、為協助縣市與學校規劃辦理 108 學年度客語結合校訂課程,辦理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 4 場次說明會暨工作坊,各區說明會暨工作坊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一)北區場次:原則包括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等縣市。
1、時間: 108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 9:00~16:30
2、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進修推廣學院 2 樓視聽教室)(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二)請於各區說明會暨工作坊辦理前 1 日以前上網填寫 Google 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3wKRMNcqPFsgSCeh8 )。
五、參加人員同意給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出席說明會暨工作坊之交通費,已申請 107 學年度計畫之學校請於原計畫經費中支應,欲申請 108 學年度計畫之新申辦學校由客委會支應。
六、檢附 108 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