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因應COVID-19疫情嚴峻,本土案例增加,請貴校(園)持續追蹤教職員工生是否經衛生單位通知確診及須居家或至
檢疫所(防疫旅館)隔離14天,請給予輔導關懷並提供必要協助。
二、為讓旨揭人員順利完成居家隔離,本局將補助貴校(園)相關經費,請貴校(園)協助購置個人隔離關懷包,內容可包
括防疫物品(酒精、口罩等)、個人用品(盥洗用具、毛巾、衣物、書籍等)及乾糧(泡麵、餅乾等)。補助原則如下:
(一) 補助範圍:經衛生單位通知確診及須居家或至檢疫所(防疫旅館)隔離之教職員工生。
(二) 補助基準:每人新臺幣500元整。
三、另檢附「市長關懷一封信」及「學校教職員工生隔離檢疫注意事項Q&A」各1份,請貴校(園)併同個人隔離關懷
包,並配合檢疫所(防疫旅館)及醫院之規定轉發旨揭人員。
四、倘校(園)內有教職員工生經衛生單位通知確診及須居家或至檢疫所(防疫旅館)隔離,請貴校(園)備妥確診/隔離者追
蹤關懷名單及概算表(如附件)各1份,函報本局申請經費補助。
五、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
伯 | ㄅㄛ | ˊ | 仲 | ㄓㄨㄥ | ˋ | 之 | ㄓ | 間 | ㄐㄧ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