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郭○琴,備取:張○珍。
請正取人員於 111 年 7 月 19 日上午早上 9-10 點至本校報到,並請攜帶下列文件:
(一) 健康檢查報告:錄取人員須於報到後2週內(遇例假日延期1日)繳交公立醫院體、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檢查內容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結核病)、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傷寒等檢查)。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二) 國民身分證。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五) 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