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36026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112年3月5日至11日,國內腸病毒門診就診人次,已呈現緩升趨勢,且實驗室監測顯示腸病毒71型、腸病毒D68、克沙奇A型等不同型別腸病毒於社區活動,疫情傳播風險存在,需提高警覺。 |
三、 | 請貴校(園)務必持續依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落實腸病毒監測及防治工作: |
(一) | 請留意孩童健康情形,若有腸病毒相關症狀,應儘速就醫確認,痊癒後仍應繼續注意個人手部衛生;如有重症前兆病徵,請儘速送到大醫院接受治療。 |
(二) | 加強校園及機構內個人衛生、咳嗽禮節及正確洗手,並關懷與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倘出現腸病毒確診案例,請依規定落實通報。 |
(三) | 落實衛教宣導正確腸病毒傳染途徑、預防方法、相關知識及「生病不上課/班」防疫觀念,以降低交叉感染機會。 |
(四) | 酒精對腸病毒之毒殺效果有限,一般環境及常用物品消毒,建議使用500ppm漂白水(10公升清水+100毫升含氯漂白水)消毒;遭感染者口鼻分泌物、嘔吐物或排泄物污染之物品或表面,建議使用1,000ppm漂白水消毒。 |
四、 | 檢附「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桃園市腸病毒防疫停課措施公告」及「桃園市腸病毒防疫停課措施海報」各1份,可逕至本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