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府新聞處 112 年 10 月 24 日桃新綜字第 1120005589 號函辦理。 |
二、 |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並配合交通部年度宣導重點第四季主題(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以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請貴校自 112 年 11 月 1 日起至同年 11 月 30 日止,惠予協助於電子看板播放交通安全標語、圖卡及影片(均如雲端連結: https://reurl.cc/OjRrr9 ),以宣導交通運具使用安全之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