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本市自 113 年 4 月 22 日起符合「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第五項停課條件(本局 113 年 4 月 24 日桃教體字第 1130037478 號函諒達),請國小低年級(1 、 2 年級)及幼兒園於同 1 班級 1 週內出現 2 名以上腸病毒病童(不論腸病毒型別)時仍執行停課 7 日至低於流行閾值(另案公文通知)。 |
二、 | 為守護學生學習權益,倘經親師生溝通並達成共識後,貴校(園)於停課期間得依現行停課/補課計畫,於停課期間提供學生線上教學,或於復課後提供實體補課,惟如感染腸病毒病童無法參與線上教學,仍請貴校協助補救教學相關事宜。 |
三、 | 流感為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常引起發燒、頭痛、肌肉痛、疲倦、流鼻涕、喉嚨痛以及咳嗽等,但通常均在 2-7 天內會康復。臨床上所謂的感冒、喉炎、支氣管炎、病毒性肺炎以及無法區分之急性呼吸道疾患均有可能為感染流感病毒所引起。而估計每年流行時,約有 10%受感染者有噁心、嘔吐以及腹瀉等腸胃道症狀伴隨呼吸道症狀而來。 |
四、 | 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並無訂定流感停課規定,倘經貴校(園)評估,班級內流感確診情形確有影響班務及課務之虞並與親師生妥善溝通並達成共識,本局授權貴校(園)可透過校(園)內防疫小組會議決議後暫停實體課程(以 5 日為限,含例假日),惟家長如有托育需求,仍請貴校(園)協助提供學生學習、 照護及午餐服務;有關幼兒園退費部分請依本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以維護幼生權益。(本局 112 年 9 月 28 日桃教體字第 1120098187 號函諒達) |
五、 | 諾羅病毒感染是引起病毒性腸胃炎的常見原因,好發於冬季、傳染力強,主要是經由糞口傳染,透過曾與病人接觸、食用遭汙染的食物或飲料等都可能造成感染,感染後 1-3 天開始出現腸胃炎症狀,主要症狀為水瀉、嘔吐,並可能伴隨頭痛、發燒、腹部痙攣、胃痛、噁心、肌肉酸痛等症狀,不可輕忽。 |
六、 | 水痘為帶狀疱疹病毒引起之高傳染性疾病,初期(紅疹出現前 1-2 天)包含輕微發燒(37.5-39℃)、疲倦、食慾不振、頭痛及肌肉或關節酸痛等症狀,之後皮膚開始出現紅疹,漸發展成紅丘疹、水泡疹、膿泡疹,而後結痂,由臉、頭皮往軀幹四肢延伸,全身性皮疹逐漸快速顯現隨後變成水泡,最後留下粒狀痂皮(通常約於 2‐4 週內痊癒) |
七、 | 宣導學生注意個人衛生習慣,落實「生病不上學」的觀念,並確通報校安及本市傳染病通報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