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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務組長 - 教務 | 2025-02-20 | 點閱數: 44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4 年 2 月 3 日桃教體字第 1140007861 號函續辦。
二、 旨揭研習參加人員係本市國小教授體育課且未具體育專長之正式教師,請貴校確認並指派教師(詳如附件名單)參加華勛國小辦理之研習(4 月 16 日下午及 4 月 23 日下午,共計 6 小時),並持續追蹤教師完成後續認證步驟,以取得體育專長教師資格;倘已參加過研習者,請儘速完成影片上傳認證事宜。
三、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研習日期: 114 年 4 月 16 日及 4 月 23 日下午(各 3 小時,共計 6 小時)。
(二) 研習地點:本市中壢區華勛國小活動中心。
(三)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研習開始前截止或額滿截止。
(四) 參加對象:本市 113 學年度下學期教授體育課且未具體育專長之正式教師,倘有剩餘名額開放予未具專長之代理教師參與。
(五) 報名方式:請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
(六) 研習報名編號:
1、 4 月 16 日: E00041-250100004 。
2、 4 月 23 日: E00041-250100005 。
(七) 備註:
1、 請穿著褲裝或方便活動的服裝。
2、 研習報名人數有限,請儘速報名。
3、 2 日研習均需全程參與,否則將無法進行認證。
4、 教師停車及研習地點資訊詳如附件。
四、 本案本局同意核予承辦研習之工作人員及學員活動期間公(差)假登記前往,並得支領代課鐘點費,所需代課鐘點費(兼課、代課、輔導課不予派代)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114 年度預算-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款申請作業;請貴校於支用完畢後依實際情形檢具經費支用表(核章正本)及教師課表(敘明代課節數,不包含午休及導師費)免備文報局辦理結案事宜。
五、 本案本局同意核予講師及助理講師活動期間公(差)假登記前往。
六、 本案聯絡方式如下:
(一) 承辦之體育教學模組增能研習倘有疑問請逕洽華勛國小教務處,連絡電話: 03-4661587-210 。
(二) 關於體育專長教師認證程序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市健體輔導團專輔:新明國小蔡老師,連絡電話:( 03 ) 4933262 分機 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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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ㄢ ˊ ㄉㄢ    ㄒㄩㄝ ˊ ㄅㄨ ˋ
比喻學他人不成,反而失去本來的面目。(典故:壽陵少年學邯鄲人走路,他不但沒有學成,反而連自己原來的步法也忘了,結果只好爬著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