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視力保健議題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擬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市親師生視力保健之觀念、態度與技能,並培養其視力保健核心能力,瞭解維護與保健知能,同時加深及提醒定期視力檢查與矯治追蹤的必要與重要性。 |
| 三、 |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每校每組送件以三件為上限,每位學生限投稿一組一件)。 |
| (二) | 參賽學生獎勵: |
| 1、 | 第一名(各組 1 名,共計 3 名):獎狀 1 紙及禮券 1,200 元。 |
| 2、 | 第二名(各組 2 名,共計 6 名):獎狀 1 紙及禮券 800 元。 |
| 3、 | 第三名(各組 3 名,共計 9 名):獎狀 1 紙及禮券 500 元。 |
| 4、 | 佳作(各組若干名):獎狀 1 紙及禮券 300 元。 |
| (三) | 指導老師獎勵: |
| 1、 | 第一名:嘉獎兩次。 |
| 2、 | 第二名:嘉獎乙次。 |
| 3、 | 第三名:獎狀乙紙。 |
| 4、 | 佳作:獎狀乙紙。 |
| 5、 | 以上敘獎,將擇優擇一敘獎,不重覆敘獎。 |
| 四、 | 本案建議各校可規劃於寒假作業中辦理,請有意參加者於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起至 115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慿);參賽者自備紙張,於畫紙背後右下角貼上報名表(如附件一)(卡片可貼縮小版報名表)後,於徵件期限內(郵戳為慿)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如附件二)送(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大有國小(地址: 33052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 220 號)學務處收,請於信封處註明「健康促進視力保健繪畫比賽」字樣)。 |
| 五、 | 另於作品送達前請將報名名單(附件三 excel 電子檔) e-mail 至 c001@mail.dyes.tyc.edu.tw ,以利後續評選及獎勵事宜。 |
| 六、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大有國小學務處衛生組長,聯絡電話: 3577715 分機 313 。 |
| 七、 |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報名名單(附件三 excel 電子檔)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