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5 年 1 月 21 日桃院雲政字第 1152400005 號函暨本局 115 年 1 月 27 日桃教學字第 1150007159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活動係為連結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資源,促進本市學校對少年事件相關法令及司法實務之認識。 |
| 三、 | 本次活動詳細資訊如下: |
| (一) | 時間與地點: 115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2 時 10 分;請參與人員於當日上午 8 時 40 分至 9 時,至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 樓多媒體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 888 號)完成報到。 |
| (二) | 參與對象:本市所屬學校校長、輔導室主任、學務主任、生教組長、專輔教師等;本次參訪名額共計 40 人,採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本活動不受理現場報名,敬請事先完成報名程序。 |
| (三) | 本案參與人員倘因故無法出席,請於活動前一週前通知本局承辦人,後續由本局電話通知活動備取人員。 |
| (四) | 報名方式:請欲參會人員自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26 日(星期四)前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網址: 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報名,活動編號: G00021-260100001 。 |
| 四、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院區汽機車停車區域有限,請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相關交通訊息請參交通位置圖。 |
| 五、 | 本活動請參與人員務必攜帶工作識別證或活動公文向安檢工作人員出示,以利引導免過安檢,並至 1 樓多媒體教室完成報到;另提醒因本次活動地點係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大樓,請避免攜帶銳利物品(如:指甲剪、剪刀等)。 |
| 六、 | 檢送旨揭活動行程表及交通位置圖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