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04 年 11 月 6 日桃衛食藥字第 1040091656 號函辦理。
二、鑒於近年本轄學校食品中毒事件屢傳,為加強校園師生對食品安全衛生觀念,進而達到維護及促進學生健康之目的,請督導各校於 104 年 12 月 15 日前將「食品中毒的預防及處理流程」及「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置於各校衛生指導網頁中,並落實營養午餐與校園食品之自主管理措施。
三、前揭「食品中毒的預防及處理流程」等相關規範,請逕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 )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 防治食品中毒專區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