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 104 年「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座談及宣導會」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04 年 11 月 17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51984 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公教員工提升工作效能及家庭生活品質,營造友善家庭職場環境,人事總處於本( 104 )年 2 月 2 日以總處給字第 1040024071 號函頒「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本府業於 104 年 3 月 3 日以府人給字第 1040030327 號函轉知各機關學校。依該方案伍、具體措施及辦理方式七規定略以,人事總處為加強協助員工取得婚、育及照顧高齡親屬之相關措施資訊,並瞭解各機關需求,每年年底前視業務需要,於北、中、南、東或離島辦理「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座談會」。 |
三、 | 旨揭座談及宣導會北區場次訂於 104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在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5 樓 507 會議室舉行,本府獲分配 30 個名額,請依名額分配表派員參加,其餘 8 名名額則由各機關學校自由報名參與,額滿為止,並由各機關學校人事人員協助於 104 年 12 月 11 日前至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填復調查表(調查主題: 104 年「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座談及宣導會」北區場次參加人員調查表)。 |
四、 | 檢送名額分配表、原函影本及實施計畫等相關資料各 1 份,簡報資料則請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dgpa.gov.tw/mp7.html )「給與福利處」之「福利文康」區下載參考,會場不再提供紙本文件。又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飲水杯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