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宣導反賄選理念,請貴校依說明事項協助宣導工作,請查照。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辦理第 14 任正副總統及第 9 屆立法委員選舉反賄選宣導計畫」會議決議及本府政風處 104 年 12 月 7 日桃政預字第 1040009060 號函辦理。 |
二、 | 為加強宣導反賄選理念,請貴校自即日起至 105 年 1 月 15 日止,以下列方式協助宣導: |
(一) | 多元運用跑馬燈、電子看板、電視牆及其他可供撥放之影音設備刊登「反賄選」之宣導標語(如附件)、警語及影片。 |
(二) | 利用業務座談會或說明會等活動場合,配合反賄選宣導。 |
三、 | 有關宣導所需海報、短片及廣播等素材,請至下列網站下載使用: |
(一) | 法務部網址: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408580&ctNode=37355&mp=001 |
(二) | 桃園市政府網址: http://www.tycg.gov.tw/ch/home.jsp?id=10292&parentpath=0,1 |